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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記者高志強通訊員周俊英
  本報訊安陽市恆基華庭小區一業主陳女士向本報反映,稱她購買的新房漏水,3月份拿到鑰匙,逢雨天就漏水,施工方已經修了七八次,可是到現在也沒有修好。其他業主有的陽臺和室內地面相差8釐米。昨日,大河報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。
  “就這樣反反覆復修,就是修不好,也找不到漏水點。最嚴重的是九月底那次大雨,我們家的床、床墊、窗帘、傢具等都被雨水泡了。”陳女士無奈地說,她至今還沒能搬進新房居住。頂樓七戶業主,就有三戶業主家中有不同程度的漏水情況。
  聽說記者來採訪,正為房子質量問題發愁的業主馬女士也來到現場,並拉住記者去她家看看。在該小區2號樓一單元2704房,記者看到其家裡裝了一半就停下來了,實際測量,地面相差確實很大,本該低於室內3釐米的陽臺卻高出5釐米。牆角的鋼筋用手一摳就出來了。馬女士說,她多次找開發商、施工方、安陽市質監站反映情況,但一直得不到解決。
  在該小區1號樓的20樓,有一家室內房頂更離譜,中間和兩邊的頂相差三四釐米。
  馬女士說,就這樣的房子竟然能驗收合格,業主們很不理解。
  針對此事,昨日下午,記者電話聯繫上施工方(河南瑞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)薛姓負責人。薛經理承認確實為陳女士多次維修過房頂,至於為何會出現這種問題,薛經理稱質量上有些問題。
  昨日下午,記者電話聯繫上恆基華庭小區工程處負責人張保安,當記者問是不是質量問題時,張說出現問題他們修就是了。
  房子出現問題,質監站又是如何監管的呢,究竟有沒有驗收?記者電話聯繫上安陽市質監站的李冰(音)科長,當問清記者的身份後,李科長當即說,他不清楚,並表示什麼都不能說。隨後,匆匆掛斷記者電話。
  出現這樣的問題該如何解決?河南國厚律師事務所律師秦永民說:“房屋漏水造成裝修和傢具家電等財產損失的,開發商有義務承擔賠償責任。根據法律規定,如果多次維修仍然無法解決房屋質量問題,業主可以要求退房並讓開發商承擔因退房導致的損失。”  (原標題:新房逢雨必漏鋼筋手摳就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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